1922年,“中国红十字会修正章程”中已有“学生会员”描述。抗战胜利后,红十字青少年运动成为当时中国红十字会的一项重点工作。1946年,成立了红十字青年服务团;1948年,总会成立红十字少年委员会;各地分会相继在学校建立红十字少年会。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七项职责之一。
2005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联合成立了“全国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并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在红十字青少年领域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红十字青少年健康安全教育。
2、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
3、在青少年中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4、开展青少年骨干培训、主题夏令营活动和国际交流,促进红十字青少年全面发展,增进国内外青少年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