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在清远工作的大连人吕伟先生携妻子和儿子,来到清远市红十字会办理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志愿登记,清远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胡兴桂和副会长兼秘书长胡志年参与见证登记过程,高度赞扬了吕伟先生这种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并为吕先生及家人简单介绍了红十字会的“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工作,讲解了《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章程》的基本内容。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能为社会做点什么,才是有价值的。谁也无法预见意外,如果意外发生时,能够捐献器官帮助有需要的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即便是不出现意外,百年之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科学研究,也能为医学教学、科研贡献自己最后的一份力量,才会不留遗憾。”吕伟先生表示,十年前自己就已萌生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念头,并征得了爱妻的同意,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他的爱妻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我会常务副会长胡兴桂的宣传,了解到可以在清远市红十字会报名登记,于是强烈要求进行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志愿登记,遂了自己多年前的心愿。他不仅自己登记捐献,还带动了岳母登记捐献遗体,大爱一家人,无私献爱心。他们的善举,不仅为医学教学、科研及人体器官移植作出贡献,还倡导了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
吕伟先生与妻子张亚男女士都是清远市刺绣文化协会的负责人,夫妻俩均表示,通过这次捐献登记对红十字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致力公益慈善事业的信念。张亚男会长表示,清远市的绣娘有一万多名,也就相当于一万多个家庭,接下来她会在开展刺绣协会的工作中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宣讲给万名绣娘并渗透到她们的家庭中,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奉献爱心的公益队伍中来,为共建和谐文明的健康清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业务科供稿)